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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局创学2007(2)号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12-0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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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关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
学习情况自评和学习方法交流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近期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照考核评价体系,反思学习现状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学习局创学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局创学[2007]1号)基础上,分别对照我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部门考核评价指标》和《个人考核评价指标》,认真反思前阶段在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自评表于820日前报局创学办。 [2007]1 8 20 二、加强学习交流,改进学习方法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于近期组织一次内部交流学习方法的专题学习活动。支部党员、部门职工要将自已平时的学习方法在会上进行交流,支部和部门要作好记录,并将好的学习方法进行梳理后于820日前报局创学办。由局创学办汇总并精选出好的方法,以简报或工作通报的形式发各部门和党支部,以好的学习方法提高我局整体的学习力。 8 20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