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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修订)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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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十一五”期间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促进都江堰水利事业健康协调向前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水利部、厅党组“十一五”治水新思路的要求,特制定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2006 — 2010年)规划。
2006
2010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局“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水利部、厅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我局“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任务,按照 “巩固、深化、创新、提高”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全局水利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线,以弘扬和培育水利行业精神为重点,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树立我局良好文明的形象,为推动都江堰水利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都江堰,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局水利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显著提高,“四有”职工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形成一批在水利系统有较大影响、较高质量和水平的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继续做好各级文明单位以及其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创建和巩固工作。力争用8年的时间,在努力争创并连续三届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和谐都江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单位文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逐步形成有都江堰特色的先进水利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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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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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理论武装为先导的原则。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要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必须始终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局职工头脑,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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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的原则。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都江堰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发展。要坚持围绕都江堰水利发展这个中心,服务服从于我局水利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推进灌区水利的民主化、法制化、市场化建设和节水型、安全型、文明型灌区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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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在各项工作中要更多地体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充分调动全局水利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做到一切为了灌区人民,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一切依靠灌区人民,一切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成果由灌区人民和职工群众共享。把服务灌区人民和职工群众、实现全局水利职工的全面发展作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把灌区人民和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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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创新的原则。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要贯彻 “十一五”期间水利部、厅党组治水新思路,在巩固和总结我局“十五”期间取得的创建成果和经验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坚持把发展创新的精神贯穿于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二)加强“四好”班子和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水利部、厅党组治水新思路的执行力。
(三)加强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爱岗敬业的“四有”职工队伍。
(四)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细胞建设,在巩固已取得的各种创建成果基础上,积极开展第二次创建和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力争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为在“十二五”期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单位先进文化建设。深入探讨和研究我局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举措,在“十一五”期间,总结和提炼出有利于我局水利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和水利职工实现全面发展的单位核心价值理念。继续深化典型示范教育,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着力培育行业新精神。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为做好我局新时期水利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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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着力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求深入、在推动工作上见成效,使我局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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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各个环节,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指导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水利发展的世界观、方法论,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深化领导班子“四好”活动,不断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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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创新上,要按照“精学、管用”的原则,结合灌区水利工作实际,在内容上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现代水利科技和先进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提高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部、省治水思路的能力;在形式和措施上要坚持述学、评学、考学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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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团结上,班子成员要自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坚持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每年要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确定一个主题,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要坚持交心谈心制度,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交心谈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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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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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勤政为民上,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切实改进领导和工作作风,做到“用心谋事、用心想事、用心干事”,带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落实水利部和厅党组的治水思路,圆满完成我局“十一五”水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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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正廉洁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各级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的通知等中央、省、厅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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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在任用上,做到凭德才表现用干部、凭工作实绩用干部、凭群众公认用干部;在管理上,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评、轮岗、交流和监督等制度;要解放思想,创新用人机制,拓宽选人视野,加大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要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正常机制;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步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工作高效的中层干部队伍。
(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党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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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巩固和深化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按照我局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三个基本”、“两个务必”、党员意识和群众观点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将我局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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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和全局、干部和职工在“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培养,从而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综合素质;要建立起理念、学习、愿景、创新和资源共享等五大系统,使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逐步树立起重视自身全面发展和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等新的学习理念,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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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行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调整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目标管理与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半年有自查,年终有考核评比,促进我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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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党支部组织活动,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党的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不断增强我局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我局水利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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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主要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全局职工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按照水利部《水利行业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要求,在全局职工中加强爱岗敬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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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水利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树立人才第一的观念,建立人才培养、激励、保障机制,做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重要岗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优先培训”的原则,拓宽人才教育培养渠道;要重视搞好人才战略规划,合理调整人才队伍结构,逐步构筑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管理和经营人才群体。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面向基层及生产一线的应用型技能人才群体。在“十一五”期间,要推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名,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专家1~2名。要配备具有研究生学历、有较强组织、研究、解决问题能力的人才16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2~4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各类专业人才150~ 200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40名。
1~2
1~2
1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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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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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载体建设,实施精神文明细胞建设工程。在全局广泛开展“文明集体”、“文明集体标兵” 和“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职工”等评选等活动。在考核评比中要严格标准、提高质量、树立典型;对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实行动态管理。把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在“十一五”末,全局部门“文明集体”创建率达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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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抓创建,努力建设和谐单位。切实搞好职代会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在我局水利改革、发展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主人翁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满足不同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职工在精神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加大职工生活小区文化生活和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做思想动员、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的工作,达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目的;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全局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综合节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加大对职工养老、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投入,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重视青年职工的成长,加大对优秀青年职工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力度;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完善老年保障体系,努力使老年人生活上得到保障,精神上得到慰藉,地位上得到尊重,充分使广大离退休职工共同分享都江堰水利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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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建设和谐灌区。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协调发展、强局富民四个理念,正确处理好水利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资源环境保护、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共同发展、与单位经济发展等四个关系,统筹好水利发展与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关系,以水资源的持续利用保障灌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灌区创建活动。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坚持在灌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要切实按照对社会的“七项承诺”和“五个必须、五个不准”用水纪律等要求,积极开展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在灌区树立我局敬业奉献、依法管理、文明优质、热情服务的水利行业和单位形象。巩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水利部和四川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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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文明单位共建活动。抓好与成都武警指挥学院、都江堰市消防大队、南部县楠木镇、青城山镇、都江堰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的共建活动,积极参加公园路和离堆社区的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文明单位良好的社会辐射和师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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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做好工程运行、供水、防洪安全及水利职工人身等安全工作,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安全生产零事故;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卫生、绿化等目标任务,保持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获得的荣誉称号。
(六)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活动,逐步形成具有都江堰鲜明个性特点的单位和谐文化体系,有效地提升单位形象和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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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继承、发扬和创新的单位文化建设原则,在系统总结、整理和提炼都江堰建堰两千多年,特别是建国以来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积淀的丰富的人水和谐发展的文化内涵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水利部、厅党组提出的构建和谐水利的要求,结合我局水利改革和发展实际,以先进文化建设理论为指导,以“和谐”为核心价值观念,以实现水利现代化、构建和谐都江堰为共同愿景,认真研究和制定都江堰水利和谐文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在都江堰精神形态文化、制度行为文化、物质形态文化三个层面上提升我局文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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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都江堰精神形态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促进都江堰精神形态文化建设。在不断深化“建设水利现代化,构建和谐都江堰”共同愿景的基础上,逐步提炼出具有我局鲜明特色、能充分反应我局精神面貌的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李冰治水精神,大力弘扬都江堰水利职工在“抗旱夺丰收,防汛保平安”实践中树立的“认真、公道、清廉”的良好工作作风,努力培育具有时代气息的“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新精神;深入开展“双满意”工程,形成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经营理念。对外,加强对都江堰水利工程重要作用和地位的宣传,积极处理好我局与灌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管单位、服务对象以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灌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创造一个有利于都江堰水利事业快速发展的社会外部环境。在单位内部,逐步建立起有利于稳定的利益均衡机制,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通过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营造宽容和谐的人际氛围,创造出有利于我局发展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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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都江堰制度行为文化建设。在水利管理上,要不断完善都江堰在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配制、水费征收等方面的制度,认真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依法治水的力度,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认真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健全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培养职工良好的道德风尚,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变成职工群众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升华我局各种庆典活动、纪念活动、节日活动、文体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对单位的认同感,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氛围、思想境界、理想追求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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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都江堰物质形态文化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科学治水思想贯穿于都江堰建设和发展之中,努力建设民主化、数字化、法制化和节水型、生态型、文明型灌区;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和机关环境建设,逐步建立都江堰统一的单位形象识别系统,将新时期都江堰改革和发展的理念和单位文化核心内涵,以鲜明的个性化语言,在单位内外广为传播,不断提高都江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大“水利部、四川省委、省政府都江堰水利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在认真总结基地挂牌以来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都江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规划》,有计划的加大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与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节水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挖掘都江堰水利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所蕴含的历史内涵、文化内涵、精神内涵、思想内涵和科学内涵,充分发挥其在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对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之中,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上下一心、同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工作会议”和“检查督导”等制度;制定“文明集体”、“文明集体标兵”、“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职工”等的评选、考核、管理和奖励等制度;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硬件设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奖励等经费的投入。在重视保证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三)加强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的培养纳入全局人才培养规划,为搞好新时期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才队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