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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一、二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3-1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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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有力推动都江堰水利现代化和构建和谐都江堰建设的步伐,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将分阶段、分专题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现将第一阶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一、        学习时间:3月中旬 3 ―― 4 月中旬 二、专题内容: 1 、“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专题。通过重点组织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内涵的学习和十七大报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学习,继续实施好“双满意工程”,搞好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用水服务, 以丘陵地区人民群众的人畜饮水和粮食安全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解决好灌区水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灌区人民和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发展需求。 保障灌区人民和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发展需求。 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生态文明”专题。通过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学习,逐步规范用水行为,更加注重节水型都江堰建设,更加注重都江堰水资源开发、配置、调度中的生态问题。 三、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和部门要重视抓好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分专题的学习,在组织学习中要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结合起来,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 大力提倡研究式学习、反思式学习、差距式学习 等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果 ;要与学习全国两会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等精神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实效;要与当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搞好春灌用水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等当前工作。在学习中要做好学习记录,注意收集学习中反映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