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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12-0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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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已进入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为了切实搞好本阶段的创建活动,现结合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实施方案》 和前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论结合实际,宣讲指导操作    (一)召开“ 搭建平台,完善载体阶段”动员大会     1、局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     2、 邀请四川大学学习型组织课题组作“目标、任务和问题驱动型学习的系统方法”培训讲座     时间:7月30日,参会:机关全体职工、渠首总支全体党员、渠首处班组长以上干部 7月30日,参会:机关全体职工、渠首总支全体党员、渠首处班组长以上干部    (二)创学办深入 各党支部、各部门进行宣讲和指导,与各党支部、部门一起结合工作实际,解读创建学习型组织如何具体操作实施,帮助各支部、部门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学习型组织的深刻内涵。( 8 月上旬) (三) 各党支部、部门的学习要围绕局“十一五”规划、围绕管理局的职能和发展目标确定学习内容;要围绕部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定学习内容;要围绕目前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学习内容。要将 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下半年的学习重点。 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下半年的学习重点。 1、 要组织两次党课报告会。在 9 月请专家作一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课;在 11 月组织一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报告会。 2 、各党支部、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 625 日讲话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要结合单位实际工作,推动研究式地学习。要开展好《水利基层单位落实社会责任,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调查研究》《都江堰灌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办法》《都江堰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办法》等五个课题的研究。年底管理局对课题统一组织验收,并根据完成情况对课题相关人员实施奖励。 二、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反思学习现状 各党支部、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搭建平台和完善载体阶段实施方案》的基础上, 分别对照《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部门考核评价指标》和《个人考核评价指标》,认真反思前阶段在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自评表于 820 日前报局创学办。年终局创学领导小组将对党支部和部门进行考评,各党支部和部门对在职党员和机关职工进行考评。 三、搭建平台,营造学习氛围 (一)组织学习的平台 1 、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打造为班子学习贯彻大政方针、研究重大工作和解决重大问题的平台。( 8 月上旬) 2 、坚持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将党支部打造为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规党纪,交流学习心得,提高政治素质的平台。 3 、坚持每周一次部门组织学习,将部门打造为部门职工学习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管理局各项工作部署,提高业务素质的平台。     4 、 鼓励和支持“八小时以外”的学习,由局工会组织成立职工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搭建 8 小时以外的非正式组织学习平台,以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8 月底) (二)交流共享的平台 1 、完善都江堰水利网上“学习型组织”栏目的内容,使其成为广大党员、职工网上交流学习心得,共享学习相关资料的平台。( 8 月下旬以前集中充实其内容,之后逐步充实) 2 、制定《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职工学习考察办法》( 4 月,已完成)和《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中层干部和高级技术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 7 月,已完成),搭建党员、职工外出交流的平台。 3 、定期组织学习心得交流。除党支部、部门内部加强知识共享外,要加强党支部间、部门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教育、交流经验、传播信息。在十七大召开后,在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由各支部、各部门将十七大精神学习收获较大,体会较深的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交流。( 11 月) 4 、定期举办局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将创建活动中受到的启发、获得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交流发言, 实现学习互动和知识共享。( 12 月) (四)展示才能的平台 1 、每年定期 组织知识技能系列比赛。如水资源调度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厂工作实务、公文写作等,为干部职工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 11 月)。 2 、逐步推行局中层干部公推公选制度,通过自我申报、组织上台演讲、干部职工公推公选、班子民主决策等程序,搭建干部竞争上岗的平台,使真正有才干的职工走上领导岗位。 四、 以各类活动为载体,提升团队学习力 (一)鼓励和帮助个人自主学习,不限学习内容,倡导职工每天自学 1-2 小时。     (二)营造学习氛围。在办公楼道等处以党支部或部门为主体办学习谚语、座右铭等为内容的墙报; 在“学习型组织”网页和调度大楼显示大屏上宣传“今天读书 1 小时,您读了吗?”等提示语( 7 月底)。 (三) 由各党支部、各部门内部交流学习方法,并将好的学习方法简要梳理后报局党办,由党办汇总并精选这些好的方法,以简报或工作通报的形式发各部门和党支部,以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单位整体的学习力。(8月上旬完成) 8月上旬完成) (四)开展每个党支部、部门结合都江堰灌区建设、管理和发展,结合本支部、本部门工作实际“提一个问题活动”。各党支部、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着眼于绩效的提升,集体提出一个问题,并按 研究式学习方式, 通过认真研究,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协作互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改进工作。(8月底) 8月底) (五)为检验学习效果,找到学习差距,在12月初搞一次知识竞赛 12月初搞一次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在形式上以党支部为单位,支部党员以方阵形式组队,支委作为方阵代表于前排就坐,支部党员可共同答问,以体现团队精神,增强支部活力和凝聚力。竞赛内容以平时党委安排学习内容为主,赛前不公开题目。 (六) 搞好一年一度的中层干部培训,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请专家作半天专题辅导;二是局领导讲话;三是为提高中层干部的团队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搞一次中层干部拓展训练。(9月) 9月)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 (一) 创学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支部、部门参学率、读书笔记、交流发言等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各支部、部门、职工以自评、互评和总评相结合的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二)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学习型党支部、部门创建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材料报创学办。( 12 月上旬) (三)结合《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考核评价指标》和《关于开展文明集体、文明集体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都委 [2006]34 号)评选部门文明集体、文明集体标兵,评选创建学习型党支部、部门、个人先进。( 12 月中旬) (四)召开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对全年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置下阶段的工作。对“文明集体、文明集体标兵”及 2007 年度“创建学习型党支部、部门、个人先进”进行表彰。( 12 月底或明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