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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局学组〔2008〕2号
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第一阶段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
根据都局学组〔2008〕1号文件精神,为了搞好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即:学习提高、调查研究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精读重要文件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在4月14日~25日,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文件、省政府 《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知识与能力学习读本》等,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局中心组于4月22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和工作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积极组织专家辅导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管理局将于4月21日(初定),邀请专家学者到我局进行理论辅导。通过专家辅导,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三、切实开展思想大讨论活动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在4月25日以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突出“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活动,形成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具体成果,主要内容:1、本部门党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能力素质、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不符合、不适应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围绕都江堰水利事业和行业发展,本部门应重点把握哪些要求;3、围绕推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本部门应明确推出哪些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局属各支部、部门形成的大讨论具体成果要在4月28日以前,及时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管理局局班子成员要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带头深入到基层,听取对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在推动发展方面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接到本通知,要及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以及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时间安排。全局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其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要在每周星期五下午以前,定期要将各党总支、支部,部门一周的学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书面报局学组办公室。
(二)学习要求。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要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不得敷衍应会,不得走过场,局中层以上干部在学习中要做好学习笔记,局学组办公室将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
(三)强化领导责任。局属各党总支、支部,部门要克服工学矛盾,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参加解放思想大讨论等,要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 通知
抄 送:省水利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