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都发中心安办:87192286   都发中心防办:8719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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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5-05-1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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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企事单位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必须以系统原理为指导,实行以行政第一领导为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级管理,分系统负责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单位,直到每一个职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一个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系统管理网络。     


遵照上述要求,建立本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组织网络:设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位副局长和总工程师均担任副组长;局机关行政、业务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渠首管理处、工会、后勤服务中心、勘测设计院、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其成员。局长为本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中一名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协助局长主持本局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并具体负责所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另一副局长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为第三责任人;其他副局长,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所有副局长均为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并直接向分管局领导负责;下属生产运行、检修、维护等队、班、组负责人,是本队、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    

 

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兼职或专职主任一名、专职或兼职副主任1-3名。     


渠首管理处、各电站、招待所、后勤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专职安技员;其余局属各部门和渠首管理处各部门,必须配备兼职安技员,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局工会及其所属基层工会组织,对局和所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