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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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12-3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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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暨第六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和省水利厅并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08]1436号)精神及省水利厅12月30日厅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要求,巩固“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我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08年全局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2009年我局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治理隐患、遏制事故”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22日-2009年3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一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研究,决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我局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领导和办事机构、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基层全面抓。要结合实际,特别要把震后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位置,认真学习并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都江堰的高度,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紧紧围绕“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治理隐患、遏制事故”的活动主题,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震后应急救援和事故排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切实推进我局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全面实现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目标,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平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针对震后重建、生产及职工安置等,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即时落实解决办法。当前,全局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震后除险、重建工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和掌握各类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切实整治,消除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领导职责、专人监管职责、现场监管职责、施工人员安全职责,相关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指导隐患整治,加强监管,纠正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责任单位:渠首管理处、重建办


二是抓好工程、供水和水质安全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震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程、渠道、闸群要严格实行巡堤、巡渠制度和闸门启闭操作规程,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水源保护和输水、调水工作,监测水量、水质情况,积极应对各种水源污染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工程处、供水处、水政处、工业用水处


三是抓好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各电厂在震后恢复生产的同时,要严格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加强渠、堤巡查,严禁超水位运行。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要坚持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电厂安全。


责任单位:沙黑河电厂、安顺电厂、玉堂电厂


四是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管细、管实、管的住、管的好。车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牢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整改落实,努力形成领导重视、车管人员认真努力、驾驶员遵纪守法和注重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渠首管理处


五是抓好安置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过渡安置房用电、用火、用气等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安全设施(防火、防盗、防冻等)、公共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置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渠首管理处、保卫科


六是抓好治安消防工作。各部门严格配备相应的防火器具,震后要对防火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调整和更换不合格的防火器具。


责任单位:保卫科


七是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局属在建工程(渠首外江闸整改、小罗堰枢纽、水调中心大楼和附楼的装修工程等)的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责任单位:工程处、项目部


各部门要高度认识震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查找隐患和不足,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和完善。


(四)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及时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检查整改,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传发、通报各类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建立起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09年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各部门请于2009年3月15日前向局安办报送活动总结材料。


联系电话:87192121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

刘道国

局长、党委副书记

肖 帆

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李华杰

副局长

李万友

副局长

张开勇

副局长

戴建康

党委副书记

尹邦军

纪委书记

李建明

局工会主席

武装部部长成员

阎培志

局办公室主任

费 刚

局党办主任

吴平勇

局工程处处长

黄光祥

局供水处处长

刘际程

局工业用处处长

谭 伦

局水政处处长

局水利综合监察支队长

杨长江

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武装部副部长

罗继军

局渠首处处长

唐西建

设计院院长 局副总工

唐 莉

局财资处处长

李 翊

局科技处处长

罗多思

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蔡显红

局离退休管理处处长

吴 鉴

局监察审计处处长

杜永生

堰区派出所所长

何志伟

安顺电厂厂长

吴 军

沙黑河电厂厂长

杜明昌

玉堂电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