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都发中心安办:87192286   都发中心防办:87192172

今天是: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9-24 00:00 打印

转发到:

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9月19日和我局9月22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局近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将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节前及时传达会议和“通知”精神给每位职工,周密安排、精心布置、层层落实,真正在思想、组织、制度和管理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近期特别是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重点、检查落实

    (一)立即开展“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活动检查     “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活动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至2008年12月21日。这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其职能职责,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各项安全生产法规,重点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用法规来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其次,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抓好安全检查整改。按照省水利厅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为切实保证供水安全,维护灌区稳定和谐,经局研究决定,立即在灌区开展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1、精心调度水量,确保灌区均衡受益。一是管理局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紫坪铺水库的衔接,及时掌握岷江上游水量变化情况,保证水库下泄流量足量、稳定;二是要精心调度、合理安排,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确保灌区均衡受益;三是要重点监视承担生活和工业用水任务的渠道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切实保障生活供水和工业供水安全、稳定。

    2、加强监测和督查,确保水质安全。一是在节前加强对沿渠(河)企业的宣传工作,督促其达标排放;二是在节日期间加强水质巡查,发现水质污染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三是要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和地方水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合监察,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水质安全。

    3、完善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出事件。要针对各类紧急情况,妥善制订预案。一旦发生自然或人为灾害,要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有效处置”的原则和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尽量降低损失。

    4、检查安排。灌区各管理处要对本处范围内的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工作,都江堰管理局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

    带队领导:李华杰、李万友     参加部门:水政处、供水处、工业用水处、局安办

    检查内容:①重点生活用水水源现场检查;②听取处供水安全情况汇报;③研究部署近期供水安全工作。

    检查日程:9.24通济堰管理处、黑龙滩管理处,9.26龙泉山管理处,9.27人民渠一处、人民渠二处,9.28东风渠管理处、外江管理处。

    (二)认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局统一部署,成立由分管局领导、局安办、党办、工会、监察审计处、保卫科、后勤服务中心和渠首处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对全局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进行综合大检查。同时,各重要部门在节前、节日期间,要安排人员针对本部门的重点、难点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局安办,确保节日期间全局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水利工程安全由局分管领导、工程处扩建办负责。要积极组织人员在节前全面展开检查工作,针对重点部位,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工程、渠道、闸群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杜绝脱岗、缺岗现象。中层干部及有关责任人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保障信息畅通。

    (四)节日期间车辆安全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节前,后勤服务中心、渠首处车管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督促和宣传交通安全,增强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节日期间,对值班车辆严格实行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保证出勤车辆车况良好,防止带“病”运行;禁止公车私用和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公车;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车;节日期间,非值班车辆严格实行归场归库,封存管理,钥匙上交;各部门教育好私车驾驶人员和外出旅游的职工、家属,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名发生事故意外,确保自己和家人平安。

    (五)电力生产安全由各电厂负责。渠首处要统筹安排,落实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巡视检查。各电厂要在节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近期特别是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加强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加强巡堤、巡渠,严格交接班制度,杜绝脱岗、缺岗现象,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其次,积极开展震后复产验收工作,各电厂要在近期内全面完成自查整改,确保各项单项验收合格。

    (六)闸群调度安全由渠首处水闸管理科负责。闸群调度要严格按照水调中心的指令操作,并严格按照闸门操作安全规程进行调度,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落实专人,明确责任,确保节日期间游人安全。

    (七)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由局工程处扩建办负责。在节前对全局在建工程、工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防范措施,施工现场重点对临时用电、生产设备、脚手架、高空作业的防护等进行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果断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八)治安消防安全由局保卫科负责。保卫科要在节前对全局范围(包括职工过渡安置房)的防火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增配和更换不合格的器具。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同时在节前,在职工过渡安置区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职工面对危机情况的处置能力。加强办公区、生活区及过渡安置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治安消防安全。

    (九)财资处、局办公室、人事处要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全局资金管理安全及档案管理安全。

    (十)计算机网络安全由科技处负责。加强局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要按照《都江堰管理局水利局域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病毒、恶意攻击等,加强都江堰水利工程网的管理,禁止发布各类泄密及非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