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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和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体制,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原则。 一、编制都江堰渠首年度防汛抢险预案。 二、编制渠首管理处的年度工程渡汛物资器材及经费预算。 三、渠首大中型水闸工程,在汛前由分管工程的管理局领导或委托工程管理处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工程安全渡汛的汛前检查,其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局审查批准的工程年度安全渡汛预案落实情况; (二)、防汛组织机构、值班人员、抢险队伍、经费、物资器材落实情况; (三)、工程安全渡汛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情况; (四)、水闸工程的起闭机械、电气、照明、备用电源、通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五)、水闸工程主要建筑物、渠首堤防安全情况; (六)、操作人员安全保护用品落实情况。 四、工程出现险情及防洪抢险 渠首工程,在汛期发生险情后,渠首管理处应立即向管理局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管理局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外由局领导或委托工程管理处负责人带队组织技术员赶赴现场,协助渠首管理处制定抢险方案,并将现场险情、抢险组织、抢险进度、预计初步完成抢险时间及时向局防汛办公室汇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程运行,尽力减少因险情带来的损失。 抢险工程基本完成后,及时协助渠首管理处制定抢险工程汛期运行监护措施,并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渠道堤防工程正常运行,安全渡汛。 岷江出现特大洪水时,在都江堰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防洪抢险和群众疏散工作。洪峰后,渠首管理处及时组织对干渠淘淤和堵缺,确保灌区工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