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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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5-06-23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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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水利厅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管理局实际,提出在全局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同时将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水安[2005]1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05]321号)转发你们,请一并贯彻实施。     [B]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B]     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确保全局实现安全生产。     [B]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B]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各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各单位实际,继续开展对《水法》、《电力法》、《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都江堰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期间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出板报一期,并张贴悬挂各种警示标语,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在全局创造珍惜生命、关注健康、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B]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B]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围绕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开展工作,抓好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当前,全局安全生产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防洪工作。要做好汛前检查、防汛值班、抢险应急预案及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要层层召开防洪工作会,在干部职工中,强化防范意识;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狠抓落实;要加强渠道险工险段及灾害天气下的巡查监测;要确保抢险通讯和道路的畅通。二是抓好电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洪保发电。严格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缺岗现象;严格坚持巡堤、巡渠制度,严禁超水位运行。三是抓好汛期抢险及平时的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交通安全。四是要注意夏季防暑降温,做好炎热、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和完善。     [B]四、认真开展检查,坚决消除隐患[/B]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局安办在6月下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2005年6月30日前报局安办。     特此通知。 [right]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日[/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