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size=4][B]川水函〔2004〕719号[/B][/size][/center] 厅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是指导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现将该决定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