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FF8C00][size=4][center]局安全[2006]1号[/center][/size][/color] 局属各部门: 根据2005年12月19日全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川安委[2005]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05]913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局研究决定于2005年12月20日~2006年3月30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B]一、活动指导思想[/B]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查找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责任,发动群众,狠抓预防,严查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B]二、活动主题[/B]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B]三、活动目标[/B] 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遏制一般事故,力争安全生产零事故。 [B]四、活动时间安排[/B]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2005年12月20日~2006年01月10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06年01月11日~2006年0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2006年03月21日~2006年03月30日。 活动书面总结请于3月28日前交人教处刘强处。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职责、明确责任,要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并结合各部门自身实际,拟出具体计划,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局安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还将根据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具体实效,进行评比表彰。 特此通知 [right]二○○六年一月五日[/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