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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都江堰灌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0月27 日上午,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毗河管理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成都东部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在毗河管理处东部新区水利管理站会议室举行都江堰龙泉山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此次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以及线索互移、公益诉讼互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以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协作方式为基础,加强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河湖、岸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协作,着力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机制来齐抓共管,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为四川水利“3226”总体工作思路落地见效和“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灌区榜样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签署仪式上,东部新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周继明介绍了东部新区流域以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四部主任张炯介绍了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及职能,她指出,这次签署协议三方建立了机制,今后将加强深度合作,一是在协同联动上下功夫;二是在治理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在职能综合运用上下功夫。
毗河管理处副处长刘晓指出,水利保护工作需要多方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今后大家要加强协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持续发挥河湖长制的“领头羊”作用,加速构建都江堰灌区幸福河湖。三是集思广益,推进都江堰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东部新区片区建设工作。
签署仪式举行前,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毗河管理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成都东部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在张家岩水库龙泉山隧洞出口开展了党支部共建传承“东灌”精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党日活动。(供稿:毗河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