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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渠首管理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经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2023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本项目采购人为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项目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拟对都江堰渠首管理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办公楼206室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6月5 日至2023年6月 9 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3年6月 5 日至2023年6月 9 日(每天9:00~17:00)止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都江堰渠首管理处办公楼206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 日北京时间9: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平台上发布。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联系人: 史玉清
电 话: 15108217303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复兴街100号附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