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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拟对都江堰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项目项目的施工釆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釆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釆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釆购项目名称:都江堰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项目项目
2、项目要求:
(1)投标方参考《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方案》对各水文测站进行维护。
(2)投标方人员应24小时昼夜服务,通讯联络保持畅通,甲方提出紧急维修维护时,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出响应,能及时处理现场异常及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扩大。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控制价:总预算155880元(含暂列金10,000元),具体分项详见附件《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项目预算审定表》。
三、 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根据《都江堰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项目方案》,维护项目如下
测站缆道常规维护:覆盖宝瓶口、蒲阳河、柏条河、走马河、江安河、沙沟河及黑石河测站,按季度巡检,共6次。
测站日常清洁:每半月清洁水位计、水尺、浮子等设备。
清淘测井:年度岁修期清淘测井。
水尺及铅鱼标描:年度岁修期标描。
应急维护:设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2小时内响应。
服务期: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方案》和《渠首管理处2025年水文测站维护项目预算审定表》。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渠首管理处网站http://dujiangyan. com. cn/qsindex. d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7.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9、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水文设施维护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09:00至2025年6月10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请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磋商文件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 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获取地址: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219室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渠首管理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13981732720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都江堰渠首管理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