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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都江堰灌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灌区各管理处、各项目单位、局属各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灌区连续遭遇多次区间暴雨洪水袭击,灌区工程损毁严重,特别是发生在仁寿县境内的“7.25”暴雨洪水致使山体滑坡堵塞黑龙滩东总干渠,南总干渠防洪标准、行洪能力严重减退;“8.13”暴雨洪水致使外江灌区西河上的石头堰、羊头堰、泗江堰等三座堰坝严重损毁,岷江上游的映秀镇山体垮塌,阻断岷江,致使岷江改道洪水进入新建的映秀镇。“8.18”洪水造成岷江上游(特别是白沙河流域)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岷江来水严重污染,我局及时启动了水源应急预案,通过科学合理的调度确保了成都市生活、工业供水的安全。按照省专业气象台预报,今后一段时间,灌区还将有几次较大的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局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专门召开了防汛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一方面总结前期防汛应急工作的经验,找出问题和差距;一方面对今后的防汛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
为保证灌区工程运行和输水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灌区实际情况,现就当前灌区防汛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检查、排除隐患。
经过前段时间洪水考验,灌区部分工程出现损毁、病险和设施破坏,已经影响了灌区工程的正常运行。灌区各级水管单位对都江堰渠首、大中型水库、水闸、病险工程、重点渠系工程等防汛重点工程的组织机构、启闭设备、备用电源、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物资器材、防汛预案、防抢预案等要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找出问题,排除隐患,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防汛预案》做好防抢准备。
二、优化预案,完善措施。
在检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对大中型水库、水闸要加强水工建筑物、启闭设备、动力线路、备用电源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江河堤防、干渠、重点险工险段要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严禁超水位运行。同时,要根据工程现状,不断调整、充实、优化工程防汛预案,增强防汛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加强在建项目的防汛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以施工场地为重点,加强临时工棚、开挖边坡、办公场所和施工人员聚集区的排查。加强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模板、脚手架、临边洞口等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防汛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鲁班水库、大佛右分干渠、鸡公嘴隧洞工程、祥符分干渠工程等必须落实专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特别是在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期间,要强加巡查次数,强化预警实效。对于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的项目,试运行单位要严格按设计工况运行,出现险情施工承包商要立即除险加固。
四、落实岗位、加强值守、严肃纪律、统一调度。
灌区各级水管单位和项目单位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在险情出现时,要各就各位,确保防汛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另一方面要加强防汛值班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脱岗、漏岗。当工程达到警戒水位或出现险情时,防汛责任人要亲自值班指挥,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以赴,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灌区各级水管单位要切实加强水情测报、汛情传递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包干”的原则开展洪水调度、工程抢险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局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