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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都江堰灌区巡查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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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都江堰灌区2017年度水政巡查计划的报告


省厅水利综合监察总队:


为更好地保障都江堰灌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2]1940号)精神,结合《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都局水政[2012]113号)的相关内容以及灌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都江堰灌区水政巡查计划,经请示同意上报厅总队,并请灌区各水政大队认真组织落实。


一、    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灌区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    巡查重点


根据《水政监察巡查制度》,结合灌区各处实际情况,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    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2017年巡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一般巡查:


一季度:


1、巡查时间:2月中旬


2、巡查内容:水政监察支队(大队)在巡查灌区是否有违反水法律法规、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发生,河道涉水项目是否符合水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重点供水渠道是否有水质污染发生等现象的同时,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做好都江堰灌区内河道的巡查和宣传工作。


二季度:


1、巡查时间:6月上旬


2、巡查内容:水政监察支队(大队)对灌区主要行洪排涝河(渠)道、重点涉河项目进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灌区安全度汛。


三季度:


1、巡查时间:9月上旬


2、巡查内容:对灌区内经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重点涉河工程等,重点巡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法律使用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是否规范,法律文书填写、审批及用印是否规范等。


 四季度:


1、巡查时间:12月中旬


2、巡查内容:对灌区巡查台帐、案卷管理归档、罚没款的收缴入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河道采砂行为是否合法,重点排污企业是否做到达标排放等进行巡查,并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二、重点巡查(节假日前)


重大节假日来临前,对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


行节前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重点巡查。


三、专项巡查(时间待定)


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时间待定。


特此报告。


抄送:灌区各管理处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水利综合监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