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水利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部署开展的“公款旅游”、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以历次巡察、审计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为警示,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以案促改,迅速部署开展“以案促改 护航发展”大检视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推进自我革命,全力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力争在消除“存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解决“根源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抓典型,聚焦四类案件作检视。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巡察、审计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暴露出的法纪意识淡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严、管理制度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深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照开展排查检视,分类推进专项治理,推动实现“案发一件、警示一片、提升一域”的目标。通过开展“违规公款旅游”专项治理,持续纠治四风,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刚性约束;通过开展“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开展“开展违规自行采购”以案促改,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提升采购招标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违法分包转包”以案促改,整治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专项行动的对象是灌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
二是明时限,紧盯四个阶段抓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少数”,采取建台账、“回头看”、再清查等措施,用1个月的时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形成4个问题清单、4套整改台账和1份自查报告,力求摸清底数、推进完善。中心党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中心纪委开展全过程监督,对在专项治理中,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提升的,视为自查问题、主动整改;对遮掩隐瞒、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强措施,锚定三个目标整改提升。坚持“严管厚爱、行稳致远”的原则,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对一”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等措施,切实强化排查和发现问题的结果运用,促进整改提升;同时,分级分类梳理查摆问题清单,推动健全和完善灌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防范化解廉洁风险的能力,着力在消减“存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解决“根源问题”上求突破、促提升。(供稿: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