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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持续推进灌区法治化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1-20 17:1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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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都江堰灌区一体化管理改革以来,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围绕“一流法治灌区”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工作进程,不断提高灌区现代化依法治理能力,有力促进了灌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深化体制机制建设 不断提高灌区法治能力

制定完善涉水管理配套制度。紧紧围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三大目标,制定水利工程运行、涉水活动等管理制度22项,印发水利综合巡查、水行政执法河湖暗访检查组等工作制度2项,出台风险隐患信息表、水利保护综合巡查登记表“两张表”,实现“事前知晓、事中监管、事后销号”闭环管理,有力促进水利工程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扎实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率先在全国大型灌区推进建立都江堰灌区河湖长制联席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巡查制度三项制度,与7市40个县(市、区)签订河湖长制合作协议,形成“齐抓共管、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新思路和新样板。同时以灌区河湖综合考评为切入点,选取东风渠管理处郫都管理站为“河长制”窗口站点,在打造灌区河湖样板中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树立标杆、引领示范。联合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省检察院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开启“河长制+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灌区管理”的水利保护新格局。2022年11月15日,省检察院与水利厅签订《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框架协议》,宣告示范区正式成立。截止目前,都江堰灌区八个管理处已与属地各级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协作协议16份,针对水体污染、岸线乱占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风险提示函2份、检察建议1份、移交省检察院线索1件。

坚持依法治水管水 全力保障水事安全秩序

全力抓好巡查监管。高度重视日常巡查行为,特别是枯期、汛期、节假日等关键时期,联合地方各部门共同发力,前三季度巡查加大运会保障专项巡查共计5165次,出动12623人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46起,全力保障灌区群众利益与水利工程安全。是全力抓好典型案例整改。以外江管理处黑石河水体污染案为切入口,快速启动水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向排污企业发出了都江堰灌区首张“公益诉讼风险提示函”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有效处置人民渠二处华强沟水库、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水体污染和东风渠老南干渠渠道被侵占事件,强力维护灌区合法权益,筑牢管护防线。全力抓好督导检查。组织参与2023省级河湖暗访、川渝联合暗访、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等行动,圆满完成督察、暗访任务,全年累计派员130人次,耗时46天,行动覆盖川渝16地市,省级河流14条。

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水利法治学习培训。围绕水行政执法、河湖管理、公益诉讼等内容,举办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法治培训班,培训人员40人次,覆盖灌区各处及部分河长办;扎实开展都江堰灌区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灌区累计参与学法1797人,达标率90%以上,基本实现法治学习全覆盖。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与新媒体优势,创新构建集中统筹与分区推进“1+8”的宣传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宣传活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悬挂宣传横幅20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上千人次,制作了7期节水、护水、法律法规宣传短视频,有力促进水法水规深入人心。全力打造水利保护铁军。按照半军事化管理要求,结合水利保护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水利干部队伍层级梯次规划。目前综合考虑年龄、专业、业务熟悉程度等因素,已在全灌区精选60余人组建完成新时期水利保护执法队伍。同时圆满开展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技能比武大赛,在全灌区营造了良好的“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供稿:水利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