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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6-10 10:3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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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表彰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先进集体及个人。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原“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第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功后,已连续七届保留该荣誉称号。为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一体化改革以来,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立足水利实际,始终把文明创建活动与提供优质服务结合起来,以文明建设成果促灌区改革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提升职工素质。多形式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各类培训讲座、技能竞赛和主题活动,提升职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风正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廉洁警示教育、廉政集体谈话,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四是丰富文化生活,营造和谐氛围。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

这份荣誉是激励中心全体水利人继续奋斗的号角。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将以此为新起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当好排头、做好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供稿:党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