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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房屋资产招租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0-20 15:1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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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以下简称“人民渠一处”)拟对12处房屋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以下简称“竞租”)。

一、竞租标的

人民渠一处灌区范围内各行政区域的12处房屋资产,具体详情见附表。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公开平台发布竞租公告征集意向方,通过竞租的方式,由人民渠一处组织竞价确定承租人。

三、经营范围、租赁期限

(一)经营范围:处(站)机关及家属区周边不得经营餐饮项目,其余地点需符合行业及安全要求的经营项目,详情请咨询人民渠一处综经科。

(二)租赁期限:5年以内。

四、竞租方法、租金收取

(一)竞租方法  

1. 年租金底价:报价不得低于租赁评估价。

2. 竞价方式:竞租人于挂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人民渠一处综合经营科(四川省彭州市东南市街67号)现场提交竞租申请书,申请书内容需包含竞租地点及经营项目、竞租价格。此次竞价只接受一次申请,且低于评估价的报价无效。

(二)租金收取

租金采取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的方式。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有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具备支付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公告期间仍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存在未结经济纠纷和涉经济案件的,不具备本次竞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视为已完成对本次标的物的全面调查了解,已对标的物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状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竞租人对竞租全面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产生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房地产招租明细表(1批).xlsx

 

联系人:陈瑶    电话:13618086036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