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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7月3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都发中心党委及下属8个管理处党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向都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都发中心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深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深入、务实见效。
一是拧紧责任链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中心党委班子、灌区管理处党委(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格局,同时,灌区管理处党委(党支部)负责人牵头组建巡察整改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各灌区管理处的整改任务,切实明确整改全过程、各环节相关责任主体的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明确“作战线路图”。中心党委及下属灌区8个管理处党委(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全部认领、深入剖析、逐项研究,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一方案三清单”,建立“1+9”巡察整改台账,制定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持续推动。由点及面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追溯管理过程,找准巡察整改的“标准答案”,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整改监督。针对巡察整改构建党委督查和纪委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全面审视整改进展情况、措施完成情况和取得效果情况。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党委会、调度会、领导小组研讨会、现场督导会等形式专题研究、督办巡察整改工作20次,发出督办函2件。纪委监督主要抓重点问题,对关键事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指出,都发中心机关(原都江堰管理局)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项目资金、财务资产管理和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经逐一对照、严格整改,中心机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集中学习时间安排表,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次数。二是精心组织研讨,2023年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研讨7次,重点突出,内容扎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针对巡察反馈“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灌区榜样建设,本问题指出的三年行动50项具体工作中的10项工作均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并通过内部评审验收。
3.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二是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意识形态作了专项要求,中心班子成员均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项对照检查。三是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督导。四是依托“视界都江堰”公众号、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官网、抖音号、今日头条等,丰富网络宣传平台。五是建立了舆情管理队伍,开展舆情工作培训,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预警和研判机制。六是建立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保障。七是通过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建工作会等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了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八是在干部考核、提拔中,将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分片纪检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分别于2023年9月底召开都发中心党建工作会、2023年10月召开都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2023年都发中心全年共召开党委会39次,其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三是召开3次集中会议督促中心机关14个部门、8个灌区管理处、金宝瓶公司和招标办、建设办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并组织修订都发中心风险管理等级和调整防控措施,经中心第34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汇编成册。四是通过转隶、公开考调的方式,选配17名纪检干部分别到中心纪审处及各片区监督室,充实纪检干部队伍。五是在2023年9月6日的中心纪委工作会上,安排部署灌区管理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体工作。六是中心纪委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的通知》,建立了谈心谈话工作机制、监督室与驻在地和非驻在地党委的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等。七是在中心纪委工作会和倪修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示警大会上,深刻剖析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原因,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八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就近两年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对灌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谈心谈话,专门对通济堰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九是建设“古堰清风”廉洁文化馆,中心领导班子率先在馆内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十是于2023年10月24日组织灌区处级以上干部赴锦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心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灌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6日参加倪修武案旁听审理。
5.针对巡察反馈“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源头管控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打造以监管合规为契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制度流程为抓手、以内控评价为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财务资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议事决策、审计监督五个重点领域等方面147项制度。二是加强对都发中心下属公司、电站归口平台公司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三是于2023年11月24日与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共建的“内部控制产学研基地”揭牌,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研究探索适用于长远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会计科学理论体系。
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核查。二是牵头责任领导组织加强对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2023年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已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行。三是都发中心2023年第31次党委会审定印发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四是对涉及项目的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和工作提醒,对相关负责人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防控措施。
7.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以来的有关工程项目进行了核查。二是牵头责任领导组织相关处室通过周例会等形式,加强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累计约70人次。三是都发中心2023年第31次党委会研究同意印发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并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加强审核把关、监管,2023年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已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行。四是建立了招投标信息公示平台,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五是严格执行水利厅相关技术审查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建立了专家库和审查工作机制。六是对灌区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督查,对涉及的超概及时整改。七是加强合同管理,通过完善内控系统合同审核流程,建立起分别经相关处室审核、分管中心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批等固定流程,合同审核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八是对项目的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和工作提醒,相关处室按照要求梳理每个岗位的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8.针对巡察反馈“合同签订、管理与执行不严格,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合同进行核查,追溯订立、执行等各环节情况。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做好项目建设,严格先审批后实施,做到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的学习,于2023年10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通过学习,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
9.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坚持大额资金使用上党委会;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办理大额资金支付。二是加强对账工作,及时清理大额往来款项,避免出现手续不完善等现象,对未及时按程序核销的借款,已补办还款手续。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进度拨付工程款,切实做到编制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无误。四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相关支出科目立行立改进行了账务调整。五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办法》,占用补偿收入以非税收入的形式逐月缴入省级国库。六是加强学习,组织中心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系统培训,组织资金管理等17项制度专项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0.针对巡察反馈“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流失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化推进国有资产出租出借,2024年根据省新出台文件要求进行了修订。二是都发中心出租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已按要求向水利厅报送。三是加强新增出租项目的管理,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资产出租立项申请。四是对2022年资产出租出借进行了账务调整,调整后资产年报和账务数据一致。五是对照实物梳理资产卡片台账,按规范流程对盘盈资产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入账进行登记。六是对新增资产核实资产卡片上登记的对应名称,对未列入资产的建筑物,通过查阅会计资料及工程档案资料已列入固定资产。七是按规范进行账务调整,并将内控管理、供水计划在线编制等8个平台系统全部登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八是建立形成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列固定资产登记表的工作机制。九是对事企分离资产剥离划转中的差额进行清理,补充附件。
1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情况进行了核查,梳理各环节的决策、报批程序及相关批复等情况。二是组织相关处室对《“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四川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三是修订完善《都发中心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四是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管大型灌区管理单位重大事项报批报告办法(试行)》,根据《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五是向租用单位发送《关于终止房屋使用合同书的通知》,于12月31日前清退离场,并根据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六是修订完善《都发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12.针对巡察反馈“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车辆管理进行了自查,根据川机管函〔2022〕679号、川财资函〔2021〕88号文件,按工作统筹,规范使用公务车辆编制。二是加强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管理,按要求规范签订合同。三是牵头整改责任领导组织相关处室通过工作会、安全会等形式,对公务车辆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四是对反馈指出的公务接待进行核查,不符合接待要求的相关人员已退缴公务接待费。五是组织退缴超标准报销的会议费。六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七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和会议费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水利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都发中心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印发《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委员会议事规则》《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心党委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制度。二是在党委会等民主集中决策过程中对参会人员进行宣传,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三是进一步规范发言顺序,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委会均严格落实了末位表态制。四是都发中心成立后,对党委会议记录与纪要工作进行了规范,严格做到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一一对应,2023年召开党委39次,形成会议纪要39期。
14.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20〕22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要求。二是建立《都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责任清单》和《灌区管理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资料归档。三是严格按照最新规定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制定《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B类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四是于2023年11月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项检查干部人事档案,规范整理了206份人事档案。五是对问题进行核查,通过干部交流、调整,整改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超编人员已通过退休自然减员、分流等措施完成整改。六是将处室人力资源配置列入2024年人事工作要点清单,科学合理配置各处室人员。七是进一步核查中心编外人员情况,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进行补录,编外人员已全部补录完成。八是于2023年11月7日下发挂证兼职自查整改通知,经过自查以及复核检查,均已整改完成。同时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开展违规挂证问题进行了专题教育,并签订承诺书,坚决杜绝违规挂证问题再次发生。九是重新调整部门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非党员其B岗工作内容仅为考勤等处室内务管理,不从事党务、纪检工作。
15.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明确党委委员分工和分管联系支部。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委委员督导、检查联系党支部工作职责,2023年中心党委委员指导、调阅中心机关各支部手册约18次。三是通过每月工作提醒,要求支部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做到“三会一课”、支部换届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四是对问题指出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书面工作提醒,并责成整改。五是2023年11月下旬,结合中心机关“创先争优”工作,对机关党支部记录本记录情况、日常学习、党课开展、主题党日等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发现问题20条,并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了指导和提醒。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6.针对巡察反馈“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督办力度,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圣源旅游公司已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向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等相关费用;圣源供水公司已缴纳占用公共资源费。
17.针对巡察反馈“专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8家渠系电站的资产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0日,8家渠系电站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同时按新政策要求,已经完成渠系电站持续经营方案,确保电站正常发电经营。二是对“跑冒滴漏”大检查反馈问题,已于2023年4月组织开展都发中心“以案促改 护航发展”大检视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已按要求限期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深化对常态长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深化整改成果。集中整改转入常态整改后,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定期组织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好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整改任务,形成台账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注重建章立制,持续抓好统筹推进。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厅党组“3226”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相互印证、相互促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一是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树牢从严从实之风,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二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方式方法,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灌区各管理处党委(党支部)巡察整改阶段的具体进展情况在本网站的二级网站同步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8-87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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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