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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9日至6月11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人民渠第一管理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8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是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二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组织保障,督查指导整改工作。三是建立季报制度和巡察整改联络机制,由整改办负责日常工作,组建巡察整改联络群,加强跟踪监督整改进度,形成“建立台账、专人盯办,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定期盘点、按时报告”工作闭环机制。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处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巡察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巡察整改落实的全过程,把巡察整改意见抓实抓细抓落地。一是领导牵头,落实到人。处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共同实施落实,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每个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分别对应不同的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
(三)加强督促,全力整改
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加强督查督办,整改办负责紧盯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以工作提醒单、通知和工作检查等方式促进整改工作,对重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保障了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处属各党支部开展《党章》专题组织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新党章的学习。二是机关党员活动室、新繁站等党支部对“党员义务”板块已进行更换。三是党群科、什邡站、丽春站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活动。四是规范支部学习记录。五是加强对支部理论学习的督导。
2.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处属各党支部学习《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及相关规定。处属各党支部均通过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三是规范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在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上,全体党支部书记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年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定。制定了《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建工作会对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三是修订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四是督促各党支部制定“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召集联系党支部负责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五是廉政风险防控压力层层压实。各科站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发挥纪检委员(纪检员)作用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全处纪检委员(纪检员)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我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六是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撰写学习心得,抓好作风建设,开展工作纪律综合督查。
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工程项目采购方式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实施采购工作。我处正式印发《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零星项目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日常内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处零星项目自行采购行为和内部项目采购行为,并且严格执行《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加强采购监督管理。
5.针对巡察反馈“合同签订、管理与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必备条款的审查。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处对原《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核部门的主要职责,加强对合同必备条款审查。加强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监控。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对2018年实施的人民渠一处灌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C3段“渠顶养护土方”进行复核,2023年11月14日追回超固定总价结算费用。加大合同管理和执行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三是严格按照合同关键要素变更规定,签订协议,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控制合同工期。“人民渠第一管理处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项目按照正常工期开工,按时完成水下主体部分工程,由于保春灌和三方用水等原因,中途暂停施工,于2023年7月7日该项目完成全部施工。
6.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
一是准确使用财务科目。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会计核算的内部沟通,注重各环节工作的紧密联系。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二是加强财务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7.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9日,彭州站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二是组织职工开展政策及制度学习教育。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我处新制定《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会议费管理。
8.针对巡察反馈“文风不严,公文错情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由于提供给巡察组的档案资料较多,文件(一)提供资料时可能存在缺报版记的情况,巡察组提出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处立即核实相关情况,此文件在OA系统、档案室存档的纸质版和经过规范整理的电子版档案均有版记,我处也举一反三,核实近年公文档案,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二是经核查,文件(二)是按照水利部发布专用格式拟写,报送都发中心相关部门。中心办公室按不符合行文要求进行退文处理。主办部门立即重新拟文上报中心。此前上报文件自动作废。该文件当时已立行整改。三是加强公文相关规定的学习。四是加强公文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公文审核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理清党委会与行政办公会权责。组织学习《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印发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提高党委会决策质量。严格落实处务会议事规则,区分处务会和党委会议事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要求,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三是学习《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
10.针对巡察反馈“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一是严格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规范会议纪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水利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开展工作。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1名正科级干部和2名组长的提任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宣传教育。二是严格落实人事政策,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配备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清理干部兼职挂证工作。对超编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退休人员已经下编。开展干部兼职挂证清理工作。核实兼职情况,经复核,巡察反馈提出的兼职人员均是经单位审批同意,在单位出资企业兼职,且兼职数量符合规定,未取酬。单位职工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是经单位审批同意,在单位出资企业兼任股东代表,且兼职数量符合规定,未取酬。三是严格执行《省人事厅 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规定。我处全面对受处分人员薪级工资进行核对,均按照《省人事厅 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四是规范借用人员管理。经多方协调,多名超期借用人员已返回我处工作。下一步,我处将严格按照都发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五是实现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强管理。现已核实我处在职职工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数量,全处实现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全覆盖。六是严格管理编外人员。是按照都发中心编外人员“进、管、出”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已于2023年10月7日将编外聘用人员录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11.针对巡察反馈“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二是相关党支部积极与家属党员经常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对接,并正式去函,积极开展了家属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家属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2.针对巡察反馈“厅党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推进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机械厂债权债务问题。理清债务关系及往来情况,加强对外债务催收。对多年经营中应收的货物、商品款项,采取司法途径追还欠款本金,分别向丹棱县、绵阳涪城区、彭州市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机械厂存货资产及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置,冲抵部分欠款。剩余欠人民渠一处款项,待报经都发中心同意后依法处理。二是关于金堂县2018年水毁修复配套资金收取问题。加强与金堂县水务局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催收工作。我处通过主动沟通协调和送公函等方式,积极收取配套资金。根据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程资金已全部足额落实到位。
13.针对巡察反馈“2022年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大排查大检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人民渠第一管理处未办理公务卡、未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根据需求为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办理了公务卡。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四是制定单位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2023年10月26日印发了《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公务卡申领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厅党组相关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整改办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继续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促力度,持之以恒推动整改进度
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整改办加强全过程监督监察,对重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把握标准抓整改,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并按规定公开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防止反弹;对还没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强化跟踪督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松、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继续严格落实问责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及时约谈,严肃批评教育,查找原因,推进整改;对抵触整改工作、整改不彻底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效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漏洞,补齐短板,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聚焦党组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行政行为,定期开展制度机制执行情况“回头看”,对表面整改的,分析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靶向整改,注重系统思维、方法策略、持续用力,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融入深化作风整顿,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增强我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在厅党组和都发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着力推动我处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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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