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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书记一行到红旗分干渠工程安全检查简报(第十期)

发布人:lishua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1-1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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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4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16114日上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羽带领处党办张涌主任、陈乾朗,人事劳动科邓涛对红旗分干渠施工现场进行春节前安全、治安、消防专项检查。

    岁末年初,节日将近,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归心似箭,极易出现抢任务、赶工期的行为,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在项目部业主、设计、监理的陪同下,到本工程三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语、标牌的设置;道路交通的减速垫、限速标牌的设置;规章制度上墙、施工项目部人员组织机构;施工区域用电线路、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其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

    结合岁末年初和节假日特点,谢书记要求各施工单位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各单位应做好安全“四防” 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防事故、安全防汛。二、针对本工程使用大功率特种设备的特点,应加强高压用电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三、加强施工场地外来人员控制与登记。四、按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语。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及压力情况。六、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严禁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七、加强施工期间工作人员进出洞登记管理。八、加强施工弃渣监控,严防出现汛期弃渣垮塌伤人事故。

    最后,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人,从源头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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