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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渠六期水域岸线治理取得实质性突破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12-05 17:3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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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这边上全种的是玉米,一度影响了我们巡渠,但现在规劝后好多了,巡渠也方便了。”看着恢复清爽的渠道,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罗江水利管理站站长李坤洲感叹道。

人民渠六期灌区位于都江堰灌区丘陵地带尾灌区,肩负着生活、生产、生态供水任务,灌区各县区多为四川省重要粮食供应储备基地。近年来,沿渠群众农耕意识较强,存在一地双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干渠水域岸线种植现象日益增多,导致岸线侵占、农业面源污染、耕种人员落水风险急剧增大。

随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以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水利厅共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以“管好盆中的水必须先管好装水的盆”为目标,将水域岸线治理作为水利保护头号工作,先后与属地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保护“三项制度”,联合属地检察院、河长办建立都江堰灌区罗江片区河湖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在罗江区新盛镇水域岸线种植密集区域内长期“整不动”、治理后又高复发且群众较为密集的地带,建立首个灌区水域岸线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以小切口推动人民渠六期干渠水利保护大治理。

 

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对人民渠六期干渠罗江境内垃圾池、种植侵占、秸秆入渠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认真核实后,形成线索23条以正式函件的方式移交至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3次,分级分类对线索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着重对金山镇、新盛镇等产粮大镇进行现场调研和巡查,翻阅历年来土地相关证件,评估对水利工程和用水安全的影响,对不规范种植等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和规劝。

 

经共同调查取证,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就水域岸线农业种植侵占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各乡镇发送检察建议4份。

截至11月底,人民渠第二管理处针对人民渠六期干渠出动巡查800余次,水法宣传20余次,取缔农业种植侵占水域岸线5公里,督促地方建立人民渠严禁耕种告示牌50余个,取缔垃圾池2个,建设“花海”岸线300余米。

 

下一步,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将在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大提升形势下,不断深化水域岸线保护治理,强化红线范围内水利工程附属设施保护,将产业兴旺的水资源、生态宜居的水生态、乡风文明的水文化、治理有效的水管理、生活富裕的水安全建设统筹起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都江堰灌区河湖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罗江水利管理站 袁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