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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渠二处组织发展相关知识

发布人:xiey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4-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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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组织发展相关知识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组织发展
有关要求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组织发展原则
    (一)坚持党员条件的原则。
  党员条件,又称党员标准,是由申请入党条件、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等部分组成。它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坚持党的性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条件发展党员,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条件是随着党的逐步成熟而不断完善和严格起来的。我们现在发展党员,就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根本标准,这就是关于入党的基本条件的规定,关于党员基本条件即党员义务的规定和党员权利的规定。
    (二)保证党员质量的原则。
    无产阶级政党历来强调党员的质量。列宁指出:“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自给,我们也不要。”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贯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特有要求,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
革命战争年代入党意味着吃苦,甚至流血牺牲。艰苦的斗争环境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投机分子难以在党内存在下去。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在一些人看来,入党不仅不要担什么风险,还可以捞到某种好处;还有极少数阴谋分子妄图钴进党内来“改造”我们的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要坚持保证党员质量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就必须做到,一是党组织必须为它接收的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绝不允许坏人混入党内;二是必须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标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党员质量摆在首位。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的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党员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三是必须经过预备期的严格考核来保证党员质量;四是必须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各级党组织在整个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党章和《细则》的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质量管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对于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所谓“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才能真正体现入党自愿的原则,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四)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纲领、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发展党员的实践证明,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危害,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只有当他们提出入党申请以后,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五)发展党员要有重点的原则。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实行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多次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有重点地发展党员。建国初期,为了保证无产阶级成分在党内占有一定的比例,党中央提出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城市,首先是工人阶级上。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大规模展开,日益显示出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1956年1月中央组织部根据中央关于重视知识分子间题的指示精神,提出应该着重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982年党的十二大强调,必须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积极吸收其中具备条件的人入党。1985年中央书记处转发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1991年1月,中央组织部提出了《关于加强在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1995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经中央领导同志审定同意的《关于迸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这是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坚持有重点地发展党员,必须以保证党员质量为前提,不可任意降低党员条件,以降低标准去求发展数量。
   (六)坚持“均衡发展、适度增长”的原则。
  1997年,中组部在12省(区、市)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发展党员还是要坚持“均衡发展,适度增长”的原则,不要大起大落。“均衡发展”不是指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各文化层次,性别上的齐头并迸发展,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积极分子成熟情况,着眼于改善结构,使重点和一般各自按适当比例协调发展;是在较大范围内就总体而言,是对宏观指导而言。不是机械地对每一个具体单位定指标卡比例;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过程而逐步实现的目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适度增长”是指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数量和速度科学合理,既不能大起大落,也不能停滞不前。
  二、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组织发展的有关要求
  (一)总体原则。党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发展党员,注重双向培养。党委根据情况确定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报请上级批准后实施。根据各支部上报的发展计划中,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由培养对象所在支部进行教育培养。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每一阶段进行转段审批。近年来,一般是每年确定4名发展对象。
  (二)发展程序。
   
   详见《党支部工作手册》规定。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三次公示和一次谈话、一次政审。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吸收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要公示,审查吸收预备党员前党委要公示并进行政治审查,预备党员转正前党委要公示。
   党办要掌握申请入党人员和党员的工作情况和重大个人情况。申请入党人员向支部交申请书时,支部要填写申请人员的详细资料,并报党办。此后,申请入党人员和党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岗位等发生变化或者退休、死亡等情况,要及时报党办。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依据党员标准,在申请入党满1年的人员中挑选优秀的同志,进行重点考察,支部召开支委会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意向,于每年二月底前向党委汇报,经同意后,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正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建册,上报党委。
  为确保培养质量,根据我处情况,每个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不宜确定太多,原则上为1名――2名。
  支部(或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其进步。
  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察表》。
  支部每年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状况,提出次年的发展计划上报党委。
  入党积极分子满两年(或接近两年),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对进步明显、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征求群众意见后召开支委会形成发展意向,于二月底前上报党委。党委同意后,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进行集中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专门学习党的知识,由支部进行指导。也可以过后参加集中培训。
  2、吸收预备党员阶段。
  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半月后,支部没有收到党员群众的反映或者党员群众的反映不影响发展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形成会议决议。支部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会议决议及其它材料上报党委审批。
  党委收到材料后,审查全部入党材料,将发展情况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情况,并与支部一起进行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确定能否入党。
  发展对象配偶在外单位或外地的,党委要向配偶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发函,调查配偶政治表现,以确定是否有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情况。
  发展情况公示半月后,党委综合各方面情况认为符合发展条件的,召开会议进行组织发展表决。表决通过后,发展对象即成为预备党员。党委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告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
  3、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预备党员要进行入党宣誓。
  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要定期对其进行谈心、培训及听取本人汇报等,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其进步。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填写一次《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期满一年后,由本人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召开支委会,形成转正意见,上报党委。党委收到支部意见后,将发展情况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半月后,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转正意见。
  预备党员经全面审查合格后,党委通知其所在支部。支部召开会议讨论,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会议决议,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然后将会议决议和《入党志愿书》,上报党委。
  党委收到支部上交材料后,召开会议集体审查讨论,进行表决决定,并将审批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表决通过后,预备党员即成为正式党员。
  最后,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其它要求。
  入党是一项非常神圣的个人政治要求,也是一项非常慎重的组织行为。它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关系到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关系到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党的事业和发展。申请入党人员要经得起五方面的考验:  政治考验、组织考验、工作考验、群众考验、时间考验。
  政治考验:申请入党人员要忠于党,拥护党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
  组织考验:申请入党人员要热爱组织,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单位、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甚至是利益冲突;认真服从组织安排,不拈轻怕重,不挑肥拣瘦,不瞻前顾后。
  工作考验:申请入党人员要积极工作,积极创先争优,勇当模范,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在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形象、工作绩效方面要体现先进性,不能落后于普通群众。
  群众考验:申请入党人员要团结群众,乐于助人,虚心接受群众批评,要有团队精神,不能脱离群众,在利益问题上能够高风亮节。
  时间考验:申请入党人员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时一事的事情。时间是最能考验人的。申请入党人员对党的认识和党员条件必须在较长时间才能形成。政治考验、组织考验、工作考验、群众考验都要通过时间来印证。申请入党人员要做好长期准备。对工作时好时坏,对组织忽冷忽热,对同事时轻时重,都是不行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