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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人二处委群组发[2013]8号
处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科(室)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水利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与要求,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办公室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处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2.做好厅领导、处领导、上级部门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处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做好领导小组派出联络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联络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筹备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有关工作联系会议。
6.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宣传媒体和宣传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经验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
7.为处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和文件资料收集。
8.编发我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成功经验。
9.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收集和总结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设2个督导组,即渠道系统督导组、综经系统督导组。
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从开展形式、深度、职工积极性、参与率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三、会议制度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相结合制度。
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厅党组精神和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办公室的各阶段工作,讨论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办公室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贯彻落实处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办公会议召开后,将形成会议纪要。
四、调查研究
1、根据工作需要,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调研和指导处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督导组可适时到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和活动方案。
五、有关工作制度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实际,办公室建立文件运转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