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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人二处委群组发[2013]3号
处属各党支部:
按照省委要求,经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教育活动期间,建立处督导组,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根据我处具体情况,实践活动期间,我处组建2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小组:组长:邓云香 副组长:鲜 锦
成员:李 梅 邓 涛
督导单位:各渠道站、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
第二小组:组长:刘银静 副组长:尹 波
成员:罗先君 蒋丽君
督导单位:电站、建设公司、机关第三党支部
督导组在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靠所督导的部门单位党支部,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要找准工作定位,注重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主动开展督导,督促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坚持以良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明确责任职责。 各党支部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处党委的部署要求。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掌握关键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畅通信息渠道、搞好上传下达。
(四)加强具体指导。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在环节方法上分类指导,把厅党组和处党委要求与本单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灵活掌握时间进度,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中央的决策部署、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经验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厅党组和处党委部署上来。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要丰富报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重视发挥处局域网的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滥发资料简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
(六)坚持统筹兼顾。教育实践要坚持促进发展、促进创收的方针,实现全处思想认识加强、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和谐气氛加强。要统筹教育活动和各项生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结合“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契机,大力发展五大水业,促进我处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行业兴、单位强、职工富的“二处梦”提供保障。
处属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处党办备案。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