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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人二处委群组发[2013]2号)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7-2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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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工作规则》的通知

 

人二处委群组发[2013]2

 

处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经党委同意,现将《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水利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与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水利厅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处提出工作建议。

2 .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3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4 .强化工作督导,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各阶段、各环节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1 )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水利厅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 2 )听取渠道组、综经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 3 )讨论决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 4 )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 .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 .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有特殊情况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 .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小组每月重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2 .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简报、重要新闻稿件宣传等,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