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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委[2009] 13 号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
通 知
处属各党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之际,为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党委决定近期召开七.一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一批勇于践行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1、 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1、 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按分配给支部的名额,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和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先进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重视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3、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近两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党员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单位无重特大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渠道畅通,党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的制度和相关规定落实,党内和谐团结。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组织的决定,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和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先进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重视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3、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近两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党员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单位无重特大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渠道畅通,党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的制度和相关规定落实,党内和谐团结。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组织的决定,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作风朴实,正直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4、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除具备优秀党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是党员和群众的贴心人。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是党员和群众的贴心人。
三、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认真传达,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保证评选质量。
1、切实加强领导。各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认真传达,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保证评选质量。
2、把表彰优秀党员与表彰示范岗党员结合起来,今年表彰的优秀党员作为下一年度示范岗党员。
3、各支部推荐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务必于6月24日(星期三)之前报党办。
2009年6月22日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附件:
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名)
|
机关第一党支部
|
2
|
机关第二党支部
|
1
|
机关第三党支部
|
2
|
离退休党支部
|
1
|
德阳站党支部
|
2
|
中江站党支部
|
2
|
鲁班站党支部
|
2
|
金山站党支部
|
2
|
黄鹿站党支部
|
1
|
星火电站党支部
|
1
|
银河电站党支部
|
1
|
鲁联电站党支部
|
1
|
红旗电站党支部
|
1
|
建设公司党支部
|
1
|
签发:万忠海 签阅:刘福翔 承办:党办
(请各党支部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