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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会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川直工委〔2004〕77号)文件精神和省直机关工委今年的工作安排,四川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近期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及目的
培训坚持科学发展观,课程按照省委党校的安排进行,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员条件、入党程序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学习教育,新时期党建理论教育和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激发工作激情,为构建和谐水利做出贡献。培训采取集中上课、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最后闭卷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
二、参加人员
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党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年以上,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
二、时间、地点时间
时间: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2010年10月25日下午报到,4人以上(含4人)的单位请于10月25日自行前往疗休中心报到,要到厅乘车前往的,请提前与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
地点:四川省水电职工疗休中心(简阳市石盘镇龙泉湖3号岛)。
三:费用
每人交资料费200元,食宿费自理。
四、要求
1、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中央组织部已把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培训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各党组织要认真执行。
2、要求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培训,参培人员较多的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
3、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参加上课,听从安排,听从指挥。
4、参训学员每人交1寸照片2张。
二〇一0年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