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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签收)
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处属各站、公司、科室: |
为了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文明素质,不断扩大文明家庭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以家庭文明推动单位文明,以家庭和谐促进单位和谐建设,管理处定于3月上中旬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人民渠二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范围为人民渠二处家庭,共30户,其中处机关 12户、德阳管理站 2户、星火电站2 户 、 中江管理站3 户 、 银河电站 2 户 、 鲁班管理站 2户 、 鲁联电站 2 户 、 金山管理站 2户 、 红旗电站 1户 、 黄鹿管理站 1户 、 建设公司 1 户 .
二、“五好文明家庭” 基本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尊敬长辈,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全处30户“五好文明家庭”由处属各站、公司按所分配名额推荐本单位候选户,处机关由各科室在机关范围内推荐候选户.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条件推荐“五好文明家庭”,被推荐的家庭应事迹突出,在单位有一定影响。 为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家庭美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请各单位(科室)将推荐名单于2月28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党办电话:13808103294(短号637) 邮箱:db2547@163.com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党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