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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10-1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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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通知

人二处委[201129

处属各单位:

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单位快速发展,根据省水利厅要求,结合实际,我处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现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

 

第一章 总述

 

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单位快速发展,根据省水利厅要求,结合实际,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以下简称惩防体系)。

惩防体系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符合管理处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着力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着力保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管理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惩防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预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快构建符合管理处实际的惩防体系框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和关键措施,通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等五大机制。加快构建符合我处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惩防体系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职能部门承办、其他部门、职工配合的格局。

管理处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是党委,职能部门是纪委和监察科。

惩防体系要做到领导核心清明,职能部门干练;教育引导有效,制度体系健全;程序遵守严格,资金控制有力;监督重点明确,监督主体广泛;信息反馈灵敏,正确处理关系。

惩防体系要实现教育常态化、多样化;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程序化;监督全面化、超前化;处理问责及时化、高效化。

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覆盖单位全体干部的履职行为和单位的全部工作以及单位的全部资金,绝不允许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干部、工作和资金;惩防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促进单位发展,体现绩效,增加职工实惠;惩防体系建设要促进干部职工廉政安全、工程建设安全、资金安全。

惩防体系建设要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章 教育和预防

 

教育和预防是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环节。管理处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切实有效的廉政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在廉政教育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处职工、群众范围内形成“廉洁自律为荣、贪腐违法可耻”的文化氛围。通过学习,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思想教育引导能力,提高法律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抢抓机遇、创造性工作能力,提高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预防效果。从思想上养成“遵纪守法、照章办事、慎重用权、为民谋利”的工作理念。

一、教育的内容

(一)思想和革命理论教育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发展观。

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全体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法制内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公司法、信访条例、民法通则常识、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三)规章内容: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员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川省和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其它规章。

(四)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内容。

(五)单位业务和技能教育

二、安排

(一)党委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的次数不少于1次,每年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二)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进行集中学习和扩大会议学习不少于4次。

(三)党委对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四)各支部和管理处机关对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五)管理处每年组织干部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或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六)每位处领导年终要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中层干部要进行党风廉政总结(也可以与工作总结结合起来)。

 

第三章 制度

 

制度是惩防体系的载体,也是惩防体系建设最核心的要素。管理处要完善制度、认真执行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注意建立鼓励创新、奖励先进的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一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风险防控机制是管理处惩防体系最根本的制度要素。是指通过查找全处各部门、各岗位存在的风险,并评定其风险等级,然后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工作流程的机制。

风险防控机制具体内容,管理处将制定成册,另行下发。

二、完善八大制度体系(具体制度另见制度汇编)

(一)党务工作制度及行政综合制度体系

(二)重大决策制度体系。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按程序决定。其中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的同时,还必须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决定。

1、“三重一大”的定义及资金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五万元及以上)。

2、决策程序。

处长或党委书记提议----党委讨论形成原则性意见或再行调研、征求意见----处长办公会进行决策(或经职代会讨论)----形成决定。

(三)灌区管理制度体系

(四)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五)水利经济制度体系

(六)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七)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

(八)其它制度体系

 

第四章 监督

 

监督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制度在实际工作的运用,是领导决策的保障,是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干部职工参加惩防体系建设的平台。

一、确保监督四大主体

1、领导监督。处领导及中层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仅对自身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管理)部门的廉政建设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2、职能部门监督。职能部门是纪委和监察科。不仅对自身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也要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3、职工群众监督。党委设立意见箱;纪委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每个支部设立廉政监督兼职员;专项工程设立廉政监督员。

4、社会监督。管理处请当地政府的纪检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及行风监督员。定期向他们咨询工作、进行行风调查,请他们来管理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二、明确重点监督对象

(一)“三重一大”决策,纪委必须全程参与,促进有关部门遵守决策程序。

(二)重大工程及其建设过程。

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审计跟踪效益的办法,纪委、监察科必须参与工程招投标,填写招投标监督表、制作廉政承诺书、廉政台账、廉政公示栏;监督重大工程的决策及变更,监督管理处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四制”及相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检查;收到群众重大举报线索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及时进行处理或提出预警。

(三)资金

1、全处实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可以对部分资金实行包干使用,以提高部门和职工积极性。

2、督促计财科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制度,对基层单位进行财务检查、专项资金检查和抽查。

3、对于专项资金,纪委、监察科督促计财科按国家规定和我处的规定,保管好、使用好。

4、纪委、监察科督促有关部门对各基层单位和经济实体进行年度检查审计,对专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对中层领导干部离任进行离任审计。

5、各基层单位按月向计财科和监察科报资金平衡表。

(四)干部提拔

管理处要严格执行党的任人唯贤干部路线,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工作需要、能力具备、群众认可、实绩支撑”的方针,严格遵守领导(组织)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提拔任命的过程,选拔和任用干部。

(五)国有资产

1、管理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法规,建立并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按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报损。

2、在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和安排工作时,必须考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

3、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依法、按程序,不能超越处置权限。

4、关系到职工、群众重大利益的国有资产处置时,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四川省水利厅或地方职能部门的指导。

三、严守五大控制程序

纪委及监察科要督促全处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人事任免程序、工程建设程序及资金拨付程序、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四、强化职能部门建设

纪委、监察科是惩防体系建设的职能部门,是惩防体系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是各项工作的结合点。管理处一定要加强职能部门素质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

(一)全处要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职。

(二)职能部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及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三)职能部门要积极参加四川省水利厅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职能部门要努力熟悉单位的生产业务及其他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

(五)职能部门要主动介入“三重一大”决策、重大工程决策、资金管理及其它事项的监督,注重预防,实现监督的超前性。

(六)职能部门要完善监督方法,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章 改革

 

惩防体系建设要注意绩效原则,结合实际,推进改革、鼓励创新、奖励优秀,实现“围绕中心任务、促进单位发展、保护干部职工”的目的。

管理处要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稳步地推进体制改革;根据我处实际,充分调研,适当控制风险和控制资金总额,运用承包经营、包干使用、绩效考核等,实行机制改革。

管理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鼓励全处及基层单位拓宽经营业务,以调动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扩大职工增收途经。

管理处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尽量实行增量改革,稳妥地实行存量改革,确保大多数职工受益。在实施涉及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关系职工重大利益的改革时,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征求职工意见,请示上级,必要时提请职代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

改革是一场创新,甚至是一场重大的变革。管理处不仅要控制改革的力度和风险,还要形成一种鼓励改革、宽容改革者的气氛。对效果不理想、甚至是不成功的改革和尝试,只要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决策者和当事人可以适当免责。

单位可以设改革基金,以进行改革和风险尝试,其资金管理由管理处另行制定。

对改革、创新有重大付出和成效显著的部门、职工,由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管理处可以给予补偿和重大奖励。奖励金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时,按重大决策程序办理。

对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效益显著以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职工,单位也要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 纠风

 

作风是一个单位及职工履职的外在表现。全处上下要形成热爱学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的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一、管理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管理处要注重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方便群众前来办事。

制定办事指南,标示机关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职能,方便群众和外来单位办事。

管理处逐步形成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外来单位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要努力办理;即使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时,也要负责任地指出办理部门或者将其带领到办公室,不能推诿。限时办结制是指对单位决定或领导交办、群众来信、来访、来人办理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采取积极措施。

三、禁止下列不正之风。

(一)禁止对灌区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

(二)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禁止以小集团损害全处利益

(四)禁止任人唯亲

(五)禁止设立小金库、账外账

(六)禁止接受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七)禁止简单粗暴对待群众

(八)禁止商业贿赂

(九)禁止讲排场、铺张浪费

(十)禁止作风散漫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情形

三、方法。

1、定期向灌区发放行风评议表。

2、定期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向职工、群众及基层单位定期发放作风评议表。

3、注意防微杜渐,及时制止倾向性不正之风。

4、定期进行行风和工作作风检查总结,每年至少检查、总结1次。

 

第七章 惩治和绩效考核

 

惩治和绩效考核是惩防体系的最后关口。为维护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纪、违规、违法及失职渎职、作风散漫等行为必须进行惩处,对先进单位、组织及优秀职工进行奖励。

对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处理一定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

一、对全体职工进行聘用管理,按合同约定进行绩效考核和合同管理。

二、管理处同基层单位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按上级政策明确绩效奖惩;对专项工程,按国家或四川省政策实行绩效奖惩。对专项工作,五万元以下的奖励由处长办公会决定,五万元及以上的奖励按重大决策程序办理。

三、对基层党支部的治安消防、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实行专项管理,按其规定进行工作考核。

四、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单位规章比较严重、但又不够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的,进行诫勉谈话。

六、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七、对违反法律的职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政纪处分(奖惩)条例。待其出台后,管理处要认真执行,或以此为依据制定管理处相关规定。

九、管理处每年对全面工作以及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团委工作、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专项工作进行考评,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第八章 其它

 

一、惩防体系建设要与时俱进,注意制度创新。

制度是为实践服务的。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制度管理必然提出更新和更高的要求。一般而言,管理处每隔2年――3年就要对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整理,修改、完善、废除与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同时建立新的实用的制度。

二、惩防体系建设要实事求是,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克服简单化。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强、实践性强而且比较复杂的工作。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七个结合:法律法规的原则性和具体情况的灵活性相结合;严肃党纪规章与鼓励干部职工大胆创新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健全制度规章相结合;监督约束干部职工与保护干部积极性相结合;预防惩治违法违规与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相结合;弘扬奉献精神与运用利益原则相结合;主张效率优先与适当兼顾公平相结合。

三、惩防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一)完善信息搜集机制,在传统的搜集信息方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发达的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适合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注意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经营管理中,与单位的人员聘用制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相结合。

(三)逐步完善预警机制。廉政问题的出现有一定的突发性和隐蔽性,但其形成却有一定的长期性和预兆性。管理处一定要加强平常监督,认真执行制度规定,提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警觉性,提高预防效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