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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委[2012]7号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组织现状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
通 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基层单位党支部:
根据川直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党委决定,在我处党委和机关各党支部以及基层单位党支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全面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为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结合我处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是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是深化创先争优、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我处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扎实有效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依据,推动“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调查摸底。各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普遍调查摸底,实现基层党组织调查全覆盖。
(二)准确掌握情况。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运行现状,分析掌握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队伍素质是否提高、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
(三)找准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任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形成专题报告。在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基础上,对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运行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
(五)加强基层组织。结合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分类确定考评标准和升级目标,按照“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貌”目标,分类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二、组织现状调查
我处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现状大调查。
(一)调查方式。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案例剖析、群众测评等方式开展调查。召开座谈会,重点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普通党员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入户走访,深入基层一线,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问卷调查,采取随机问卷方式,重点收集掌握本部门本支部运行情况,以及贯彻党委行政的重大部署情况。各党支部进行问卷调查的人数比例为:全体在岗党员,部分离退党员,部分群众,党员和群众调查数比例原则上为8:2。每个支部个别访谈不少于2人。个别访谈重点听取各级党组织书记、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案例剖析由党委安排,重点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基层党组织,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寻找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的基本规律和普遍问题。群众测评,重点在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党支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党员(群众)代表等人员中开展测评。
(二)调查内容。党委及各党支部重点调查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发挥作用情况;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实际效果情况;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情况;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配备及轮岗交流情况;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价情况。
(三)组织实施。各支部要迅速行动,对本部门本支部进行现状大调查,并组织相应抽样调查,深入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现状,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于4月10日前报党办。
三、分类评定级次(2012年4月)
各党支部结合现状大调查情况,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并按照“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详见分类定级标准),初评本支部得分。各党支部对照分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采取群众初评、党员评议、组织自评、党员群众审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评定分类级次,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台账。
(一)制定分类标准。参照上级资料,结合我处实际,党委制定出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的参考标准。
(二)评定分类级次。具体程序为:(1)各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议,对本支部的先进、一般、后进级次进行党员群众评议。(2)党支部自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合党员群众大会评议结果以及最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和上级党组织年终考核情况,自评分类级次。(3)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审议。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测评等形式,对领导班子提出的自评级次进行审议。(4)上级党组织评定。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自查自评和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认真研究评定每个基层党组织级次。处党委由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进行评定。
四、促进晋位升级(2012年5月至11月)
各党支部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围绕争创重点和具体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争创目标和整改措施,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上级组织评定后,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由各支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党员围绕“学先进、见行动”,公开承诺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争创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系统先进(示范)党组织;一般党组织重在比学赶超,开展系列争创活动,找准优势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力争进入全处先进党组织行列;后进党组织重在整顿转化,采取城乡结对帮扶、领导定点联系、干部驻点帮扶等措施,促进转化升级。
基层党组织的争创目标措施由本支部初定,党委组织审核。党委的争创目标措施由党委初定,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
五、总结检查验收(2012年12月)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办法,并对照考核办法,对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进行考核,重新评定级次。具体程序为:
(一)基层党组织自查初评。基层党组织对争创工作达标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度争创工作自查报告,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初评争创后的级次。
(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党委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基层党组织的自查初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三)上级党组织认定。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自查初评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召开专题会议重新认定每个基层党组织级次。
(四)形成工作总结。党委汇总各基层党组织争创工作达标情况和重新划定的分类级次,对照年初制定的先进党组织提升率、一般党组织升级率、后进党组织转化率等工作目标,总结成绩和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更新分类管理台账。并于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更新后的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台账上报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种报表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