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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兴琼同志61岁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147.2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884.67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范兴琼会员发放互助金718.00元。
刘兆元同志62岁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3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346.9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721.18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兆元会员发放互助金422.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8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