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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昕同志现年42岁,于2018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161.1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466.00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永昕会员发放互助金695元整。
张洪芝同志现年76岁,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3075.8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9871.79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洪芝会员发放互助金3204元整。
雷明阳同志现年79岁,于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477.5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818.24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雷明阳会员发放互助金668元整。
唐作财同志现年73岁,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9428.4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5192.43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唐作财会员发放互助金2735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3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