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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军同志现年43岁,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577.3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821.96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晓军会员发放互助金1296元整。
陈德亮同志现年48岁,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629.8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889.53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德亮会员发放互助金739元整。
韩作元同志现年63岁,于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870.5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147.63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韩作元会员发放互助金456元整。
谢平贤同志现年64岁,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719.4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644.94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平贤会员发放互助金238元整。
谢平贤同志现年64岁,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380.0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64.55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平贤会员发放互助金807元整。
谢生武同志现年75岁,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3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282.9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356.42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生武会员发放互助金1104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