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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福泽同志现年72岁,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441.7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037.01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赖福泽会员发放互助金486元整。
张洪芝同志现年76岁,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218.2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018.70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洪芝会员发放互助金559元整。
李代华同志现年63岁,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769.6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556.20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代华会员发放互助金226元整。
付元芬同志现年74岁,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8097.3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9617.53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付元芬会员发放互助金1443元整。
陈治安同志现年70岁,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1326.4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124.51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治安会员发放互助金453元整。
刘君同志现年42岁,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276.3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982.36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君会员发放互助金447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