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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杨兴金、陈绍木、曾选明、李仕兴、陈宗保、王显明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yul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4-17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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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金同志现年72岁,于2017122日至20171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237.4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284.81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杨兴金会员发放互助金312元整。

陈绍木同志现年83岁,于20171225日至2017122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2631.4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3155.53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绍木会员发放互助金6474元整。

曾选明同志现年64岁,于2018224日至20183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622.3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891.63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选明会员发放互助金710元整。

李仕兴同志现年72岁,于201833日至20183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393.5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471.20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仕兴会员发放互助金1040元整。

陈宗保同志现年79岁,于201835日至20183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387.4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767.96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宗保会员发放互助金1476元整。

王显明同志现年75岁,于2018321日至20183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233.5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022.90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显明会员发放互助金453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417日至2018424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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