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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孙红、吕宗炳、程继扬、赵利生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孙红同志现年62岁,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903.5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305.47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孙红会员发放互助金545.00元整。
吕宗炳同志现年69岁,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478.2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833.66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吕宗炳会员发放互助金440.00元整。
程继扬同志现年73岁,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260.2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657.19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程继扬会员发放互助金965.00元整。
赵利生同志现年63岁,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299.1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83.01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利生会员发放互助金865.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8 年9 月 21 日至 2018 年9 月27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