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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声富同志于2014年02月17日至2014年02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056.5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968.87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彭声富会员发放互助金344.00元。
曾华同志于2014年02月08日至2014年02月2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888.6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980.75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华会员发放互助金522.00元。
刘卫国同志于2014年01月16日至2014年01月2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147.9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189.27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卫国会员发放互助金328.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03月04日至2014年03月11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