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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继杨同志于2014年03月03日至2014年03月1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202.7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658.9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程继杨会员发放互助金821.00元。
谢生武同志于2013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2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777.7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284.23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生武会员发放互助金911.00元。
王清德同志分别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28日,2014年01月09日至2014年01月24日两次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分别是12883.71元、7602.1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分别是10451.17元、5764.34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清德会员发放互助金1568.00元、836.00元。
赵启良同志于2014年01月24日至2014年01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653.5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876.19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启良会员发放互助金329.00元。
廖兴益同志于2014年03月12日至2014年03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395.8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669.79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廖兴益会员发放互助金1167.00元。
赖复泽同志于2014年02月19日至2014年03月1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745.5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192.18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赖复泽会员发放互助金909.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04月08日至2014年04月15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