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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射平同志现年62岁,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2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509.4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733.19元;经本人申请,离退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唐射平会员发放互助金598.00元整。
邹章济同志现年67岁,于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527.7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264.45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邹章济会员发放互助金653.00元整。
阎天学同志现年52岁,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758.6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038.35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阎天学会员发放互助金501.00元整。
赵纯武同志现年60岁,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844.4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877.01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纯武会员发放互助金1576.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