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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桂芳同志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1311.3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4931.61元;经本人申请,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代桂芳会员发放互助金10866.00元。
陈祖星同志于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4186.7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1222.20元;经本人申请,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祖星会员发放互助金1964.00元。
公示时间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3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