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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卿小兵、李代华、蒙兴旺、李又金、陶安红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yul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3-07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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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小兵同志现年49岁,于2017116日至201711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750.3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946.39元;经本人申请,红旗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卿小兵会员发放互助金427元整。


李代华同志现年62岁,于2017127日至201712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619.8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72.67元;经本人申请,银河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代华会员发放互助金808元整。


蒙兴旺同志现年43岁,于2018117日至20181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109.9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549.61元;经本人申请,江渠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蒙兴旺会员发放互助金514元整。

 

李又金同志现年67岁,于2018127日至2018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802.2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191.63元;经本人申请,红旗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又金会员发放互助金805元整。


陶安红同志现年43岁,于2018222日至201822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690.9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745.58元;经本人申请,江渠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陶安红会员发放互助金166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37日至2018314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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