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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范美英、鲜锦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处工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0-1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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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英同志现年63岁,于2021年9月172021年9月1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3673.5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138.64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范美英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1535元整。

鲜锦同志现年47岁,于2021年9月152021年10月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578.9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769.87元,经本人申请,纪委办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鲜锦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584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