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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光明同志61岁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288.5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7852.07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贾光明会员发放互助金1414.00元。
郑清泉同志76岁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0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563.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617.77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郑清泉会员发放互助金471.00元。
肖立海同志67岁于2014年11月03日至2014年11月2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分别是17145.8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分别是10584.62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肖立海会员发放互助金1799.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30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