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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程继扬、谢平贤、王恒富、曾选明、周桂琼会员发放 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yul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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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继扬同志现年72岁,于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2000.5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0107.08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程继扬会员发放互助金1465.00元整。


  谢平贤同志现年63岁,于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2月1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0561.8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4537.41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平贤会员发放互助金6025.00元整。


  王恒富同志现年80岁,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672.1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382.40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恒富会员发放互助金263.00元整。


  曾选明同志现年64岁,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71887.8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4759.93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选明会员发放互助金3590.00元整。


  周桂琼同志现年62岁,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865.3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197.20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周桂琼会员发放互助金528.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22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