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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英同志58岁于2014年10月09日至2014年11月2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5639.0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20093.16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罗永英会员发放互助金2914.00元。
陈祖星同志82岁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0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2371.6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8339.68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祖星会员发放互助金1209.00元。
赵利生同志59岁于2014年10月26日至2014年11月0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分别是11628.0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分别是9535.44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利生会员发放互助金1717.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02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