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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滨同志63岁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871.0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214.89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海滨会员发放互助金219.00元。
黄晓明同志42岁于2014年11月04日至2014年11月1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164.5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935.3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黄晓明会员发放互助金741.00元。
田红同志34岁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504.5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分别是3339.13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田红会员发放互助金534.00元。
马述华同志34岁于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01月0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725.8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253.18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马述华会员发放互助金488.00元
陈祖新同志82岁于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01月0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796.0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412.2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祖新会员发放互助金785.00元。
李久延同志84于2015年01月06日至2015年01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3875.8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0652.91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久延会员发放互助金2995.00元。
赖勇同志39岁于2014年09月20日至2014年09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618.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869.55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赖勇会员发放互助金91.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5年02月02日至2015年02月09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处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5年02月02日